两,三年前在Houston时,一班人叫嚣着要去看野花。我自告奋勇的要开车,练高速。结果刚出城不久,车子冒烟了。被迫转下高速,叫拖车修。完事,四,五百左右。当时车上坐在我副驾的是一个姓陈的同志,叫陈Y。
今天,响应另一系一位同志的号召,开车3小时,到北边一个地方看野花。在离 LA 一个半小时左右的一个地方,下I-5,转CA166。刚开不到一两分钟,看到路边停着一位警察,冲我招手:这条路限速55,你开了74。我这才看清警察旁边一硕大的speed limit 牌子,上书: 55 mph。这时我看了看副驾上的一位同志,也姓陈,叫陈LJ。
等了警察一会,给我开了罚单。三条错
#1: Unlicensed driving 属于 Misdemeanor 级,必须上庭的说。
#2:No insurance
#3:exceeding 55 mph.
天大的冤情啊。万恶的加州DMV。我差不多一年前考过的驾照,到今天还没有拿到正式的驾照,全因当天面试的我那位SB,分不清 Visa 和 legal status 的意义,我的 legal presence verification 一直在进行。 我的临时驾照一续再续。手里的第三张临时驾照恰恰就在今天04/04过期,然后被抓。
我的Insurance Card, 上次拿到屋里了,一直忘放在车上。
第三条我也没办法了,到时候,直能认栽了。但当时我确实刚上CA166,准备加速啊。
这一下子,很惨了。今生今世,再也不能和副驾上姓陈的人一起看野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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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呀忒搞了
cft。。。不过建议你不光光看副驾的,还要看看后面坐的人。。。
嗯,全当为挽救加州免于破产做贡献了。。。。。。
cmft, cmft,后来你们直接回去了么?1,2条都可以努力argue掉吧~~~
patpat, 以后记得拿到保险卡第一时间放到车上去. 看来以后跟你一起去看野花我lg不能做你的副驾驶.
cft~ 就当攒人品了
倒霉孩子……
早知道你就不换驾照了,我的还是Texas的,还能再用两年呢。
To FH: 我攒了太久人品了。但很少有用的时候啊!To L: 好像这边规定是要换个驾照的,我也不太清楚,因为换地址嘛。我的Texas DL被钻了个洞。
路边的野花看看都不行么?虽然你很无辜,但是我觉得姓陈的人更无辜,就这样被剥夺了坐副驾看野花的权利。。。
嗯,人在江湖飘,怎么样也要找个垫背的呀。
听说你们那边又震了,要小心…
记得一位officemate问我: 那你那天看到野花了?答:没有。问:哦,那你应该没有经历下午的地震吧。答:当时我正在家看电视。